道路牌指示牌

作者:admin人气:0更新:2026-07-06 12:29:15

  

  今天一早,几张交通标识图片,传爆了成都市民朋友圈。

  图片显示,位于成都新会展中心附近的各种交通警示标志,今日突现“小红点”,神似手机app未读消息提示。不少网友表示,强迫症好想戳!

  

  

  

  

  一夜之间多出的小红点,是怎么回事?

  围观群众不明,交管部门对此的态度也是来了个大转弯。

  成都市交管局相关科室先是证实, 这些小红点并非交警设立,该行为已涉嫌私改交通标识,将马上处理。

  中午12:30,成都市交管局又正式回应: 这些"小红点"是成都交警的最新视觉创意,旨在提升广大驾驶员对交通标志标牌的关注度,提高交通标志标牌的管控效能。

  “现在大家对手机依赖性很高,走路、开车低头看手机,容易引发交通事故”。因此成都交警希望通过这种方式,让大家把注意力从手机转移到交通标志上,安全出行。

  所以,是要鼓励大家飞身一跃上去戳“小红点”吗?

  

  交警:“小红点”是创新思维尝试

  成都交警在回复中表示,为了提高加强驾驶员对路面标志标线的关注,在车展期间,主会场及周边大型社会停车场内,成都交警属地分局对场地内标牌加装了一些附加设施,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升广大驾驶员对交通标志标牌的关注度,提高交通标志标牌的管控效能。

  据悉, 这是成都交警运用创新思维,结合交通管理工作以及手机互联时代的受众习惯,推出的一种人性化管理短期尝试。交警部门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(车展参观者)关注交通标志,安全出行。

  围观群众:有吐槽有点赞

  

  “小红点”被疯传后,不少网友为这一行为点赞,说很有创意。

  但也有网友认为,这是不是某人的炒作。并怀疑此行为违反相关规定,且涉嫌违反了《道法》第28条即违规损毁、改动交通警示标示的法条。

  川观君:拍脑袋的胡闹不是创新!

  你违法了啊,亲~

  明眼人都知道,这些新标志旁边的“小红点”,是利用了微信的提醒方式,想让有类似阅读习惯的司机,“强迫症”一样地注意看这些交通标志。

  成都交警在回复公众疑问时称,这是“创新思维”,一种“短期尝试”。

  川观君却对此举不以为然。川观君想说:拍脑袋的胡闹不是创新!交警不能违法乱改交通标志!

  

  一、交通标志必须规范

  所谓交通标志,最根本的一个特点是具有规范性的,即便是来自天南海北的司机、行人,都能一望即知其意义,才能按其提示作出正确的交通行为。现行的交通标志,全国通行, 如果成都的交警就可以随意改动,这是不是太狂妄、太任性了呢?

  二、交警必须带头维护交通标志的规范和完好

 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,“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、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,并保持清晰、醒目、准确、完好”。

 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七条规定,“道路交通标志、标线不规范,机动车驾驶人容易发生辨认错误的,交通标志、标线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改善”。

  关于擅自设置、损毁、涂改交通标志的行为,法律也有相关规定: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,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、移动、占用、损毁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”。第九十九条规定,“故意损毁、移动、涂改交通设施,造成危害后果,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”。

  这些法律规定,交警应该是带头执行并维护的。如果乱改交通标志,除非得到了必须的授权,那么成都交警的这类“创新行为”恐怕是要负法律责任的。

  三、骨子里透出法律意识的不足

  现在处处讲“依法治国”、“依法行政”,到处清理有没有违反法律的行政规定,更进一步的,还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,出台新的行政规定(政策)之前,必须先作“合法性审核”,进行“合法性评估”。而成都交警手握着涉及公共管理职能的公权力,也应该随时随地想到依法行事,切忌不能因为自己不知法不懂法,而做出不守法甚至违法的举动来。

  说了法律,再说情理。

  即使从常理上说,成都交警乱改交通标志的做法也是不妥当的。因为那些“小红点”,理解起来是千人千面,并无一个统一的定义,如果司机看着这些红点,因为一时反应不过来,一门心思去琢磨,反而不去看交通标志,不再正常开车,误了大事算谁的责任呢?

  那么,有没有可以提醒司机的做法呢?其实是有的!比如多立几个醒目的大牌子,写上意义清楚的大字,一目了然,既不增加司机的理解力上的负担,也能很好地起到提醒作用。

  最后的总结是,成都交警的某些人,是不是想搞一个“大新闻”啊?管交通也要讲“基本法”,不是怎么拍脑袋就可以怎么来的。希望成都交警知错即改,切实做到知法守法。

  PS:有读者告知:也许这些标志是第三方制作的,不是交警弄的呢?

  川观君想说,除非第三方“找死”!没有主管部门的允许,你连路边上立个指路牌都是违规的,你还敢去自己改交通标志?这次的这个“锅”,恐怕只有成都交警来背了。

  欢迎参与讨论:

  这种交通标志“小红点”创意你觉得怎么样?

  川报观察客户端记者 李丹 摄影 郝飞

  编辑 唐乐韵

标签:道路牌

相关推荐

本站和 最新资讯 的作者无关,不对其内容负责。本历史页面谨为网络历史索引,不代表被查询网站的即时页面。